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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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叶媛媛 | 写信时间: 2024-01-12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尘肺病从慢性病II类移除之后,尘肺病人的医疗费用问题如何解决 | ||
信件内容: 2024年1月1日,新的医保政策将尘肺病从慢性病II类病移除,尘肺病人无法享受慢性病报销,其自身需要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由于尘肺病人在致病以后丧失劳动能力,在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却要承担高额的医药费用,这无疑会将他们逼入绝境。对于尘肺病患者来说,随着病情的不断加重,其承受着巨大的身体痛苦,精神压力,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的经济困顿,如果再由于没钱买药而承受更大的痛苦,这无疑是我们社会的悲哀。鉴于此,我真切的希望县长能够考虑到尘肺病群体的痛苦与悲惨的处境,重视这一问题,在尘肺病患者无法享受慢性病报销的情况下,就如何解决他们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提供妥善方案。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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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4-01-18 10:06 | 回复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来信反映“2024年新的医保政策将尘肺病从门诊慢特病中移除,尘肺病人无法享受门诊报销”问题,县医疗保障局答复称,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属市级统筹,全市执行统一政策标准,若尘肺病患者确因病情需要治疗,建议选择住院治疗,可按医保政策享受住院报销。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
1、信件办理是否及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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