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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